20年行业经验,蓟州要账公司蓟州讨债公司选择我们更专业,不成功不收费!

蓟州 北京催债: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蓟州区是天津市市辖区,位于天津市最北部,地处京、津、唐、承四市之腹心。截至2012年,全区总面积1593平方公里,下辖26个乡镇、一个城区街道、949个行政村、15个社区,常住人口91.15万人。 [1] 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2.98亿元,比上年增加32.44亿元。蓟州区古称渔阳,春秋时期称为无终子国,战国时称无终邑,秦代属右北平郡,唐朝设蓟州。新中国成立后,属河北省辖县,1973年9月划归天津市,相沿至今。蓟州区是天津市唯一的半山区县,也是天津市的“后花园”,被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全国首家绿色食品示范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截至2014年,区内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7处,文物保护点268处,革命战争遗址和纪念地160多处。夏商遗存,西周遗址,汉墓群,唐宋元辽墓葬,清王爷陵和太子陵等古遗迹遍布全区。2016年6月,撤销蓟县,设立天津市蓟州区,以原蓟县的行政区域为蓟州区的行政区域。